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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综合app手机客户端山东恒之琳食品有限公司所产肉丸抽检不合格

发布日期:2023-07-21 07:33浏览次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了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BOB综合app手机客户端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3大类食品1923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9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其他污染物等问题。并发布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0期(总第416期)。

  经查,利津县明集乡益民诚信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恒之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丸(香辣味)(生产日期/批号:2023/1/1,规格型号:计量销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中国质量新闻网在通告附件(附件3-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中了解到,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预制水产品(半成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均为0.075g/kg。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通告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3年6月15日,山东恒之琳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被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还显示,2023年2月8日,该公司还曾因其生产的功夫肉丸(五香味)以及康熙肉丸(五香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被高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查询,山东恒之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位于山东省聊城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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