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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菜盲盒”好实惠!注意BOB综合app手机客户端有风险→

发布日期:2023-08-16 11:50浏览次数:

  随着盲盒经济的兴起,“剩菜盲盒”开始成为一些烘焙店、便利店的新型营销手段。“剩菜盲盒”就是商家以盲盒的形式,将临近过期或者当日卖不完的食品打折售出。经发现,群众对这种营销方式褒贬不一。有律师指出,商家有告知商品信息的义务,否则涉嫌虚假宣传。

  早上11点,群众在某个“剩菜盲盒”小程序下单后,可根据商家约定的时间来到广州北京路商圈的一家面包店里取货。店员核验取货码后递出一个食品袋。

  打开纸袋,里面装了3种面包,根据店内在售同类面包的价格总计超过50元,而盲盒价格仅需15元,大概是原价的三折。店员贴心提醒,临期食品,要尽快食用。

  不过,除了店员的提醒,面包的简易包装上没有任何涉及配料表、日期、厂商等标识。对于这种营销手段,有群众表达了担心。李小姐:“会担心食品安全,毕竟用料、保质期都不确定。”也有群众感觉十分新奇,价格实惠。张女士:“会选择。因为便宜,但也要看看品质,主要看日期新不新鲜,如果是临期就不考虑了。”麦女士:“我想要便宜的,就会购买。考虑到是剩菜盲盒,所以还是会尽快食用,但是我相信商家不会卖太久的商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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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盲盒”自带的不确定性和“剩菜”本身的安全问题,可能使“剩菜盲盒”背后存在隐患。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面包、蛋糕等焙烤类非餐饮服务食品,消费者务必注意“剩菜盲盒”食品保质日期、包装日期及贮存条件等,或向销售人员核实相关信息。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剩菜盲盒”时要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在食用前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如果发现食品存在异样,不要进食,妥善处理。

  其实早在6月,市场监管总局已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对盲盒经营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长怡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商家有告知义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如果销售的是食品,那么商品的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都要有标注,商家不能因为销售的是盲盒就规避这些信息,否则他就触犯了这个试行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另外商品售后也要有保障,商家不能因为是盲盒就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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