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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综合app手机客户端淄博市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所产精品猪肉卷抽检不合格

发布日期:2023-10-07 13:36浏览次数: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山东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对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24大类食品1798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罐头、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7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有机物污染等问题,并发布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3期(总第419期)。

  经查,宁阳县华汇宜家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为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精选猪肉卷(速冻食品)(生产日期:2022/12/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米面与调制食品》(GB 19295—2021)中规定,速冻调制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

  通告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淄博鸿禹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企业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陈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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